法律问答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一方死亡,允许买卖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30 03:1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一方去世了不允许买卖,仅允许处置其所属的房产份额。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作为法定第一继承人,有权对其财产进行分割,在其所属份额内依法享有处置房产的权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房子一般不可以买卖,另一方有权处理其所属份额的房产。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作为法定第一继承人,有权对其财产进行分割,在其所属份额内依法享有处置房产的权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夫妻一方死亡出售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如下: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再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最后,确认配偶的所有份额,进行变更登记后,即可进行买卖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