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来自老挝,没有任何证件,现在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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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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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本来有出生证明,只需要拿到公证处去公证即可。
如果没有出生证明,需要提供出生公证。
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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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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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