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起诉离婚,但我没有孩子出生证明

起诉离婚
2023-07-30 04:4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孩子出生证明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财产清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证据材料。孩子出生证明并不是必须要提供的。
    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没有小孩出生证明是不影响起诉离婚的,依然按照法定起诉离婚的程序进行。原告方需要撰写起诉状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还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依法起诉主张自己的离婚诉求,交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可以先到孩子出生的医院开具出生证明,然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没有出生证明,也可以提供户口本证明孩子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