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对方还能起诉吗?

起诉离婚
2023-07-30 06: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对方的。但起诉必须满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等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受理后,就会依法进行审理、裁判、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离婚后还能起诉对方。离婚后起诉的,一般是关于离婚分割财产有争议的财产起诉,或者是小孩的抚养权有异议的。后者诉讼不会因为离婚判决后,就丧失诉讼权利的。只要拥有抚养权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另一方随时可以要求上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对这一类的诉讼,一般都是要受理的。
    起诉必须满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等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受理后,就会依法进行审理、裁判、执行。
    如果离婚后在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出现问题,双方协议不成,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后,一方属于抚养孩子,另一方就要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商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约定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其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协议、判决原约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后是还可以起诉的。离婚后起诉的,一般是关于离婚分割财产有争议的财产起诉,或者是小孩的抚养权有异议的。关于小孩的抚养权诉讼不会因为离婚判决后,就丧失诉讼权利的。只要拥有抚养权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另一方随时可以要求上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对这一类的诉讼,一般都是要受理的。
    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1、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由母亲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孩子,可由父母协商决定;
    3、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应当遵从其个人意愿。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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