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产法人和股东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的,如果有限公司破产,股东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