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原因: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固定下来了,是不能更改的。
关于出生证明:
1、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
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2、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3、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4、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中国新版出生证明与旧版相比增加了6项防伪标识,在阳光下可以看到若干处隐形的防伪标识。
办理流程:
1、父母身份证原件。
2、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
3、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