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陈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快五年了。这名男子没有按照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只在过去两年里支付了学校的学费。孩子的辅导费,吃,穿什么都不在乎。我如何让他每个月按时支付生活费?

子女抚养
2023-07-30 08: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离婚后一方不承担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其单位、亲朋好友做工作,劝说另一方主动支付抚养费。

    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需要给女方生活费。法律中没有关于离婚后男方应当支付女方生活费的规定,而对于一方经济困难的,法律规定有条件的另一方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而对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另一方是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的。
    具体金额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1.如果是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