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止审理的情况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7-30 08:56:13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中止审理的规定如下: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评议、判决】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中止审理的适用情形包括什么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 关于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其实也就是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针对不同的诉讼,能够中止案件审理的条件不同。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止审理的情况是什么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刑事案件问题
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止审理的情况是什么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