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不属于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处罚罚款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额的刑罚。罚款属于财产刑,在处罚性质、适用对象、适用程序、适用主体、适用依据等方面与行政罚款、赔偿损失等处罚措施有严格区别。
罚款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2、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这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定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