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公司能否回购股东的股权

股权转让
2023-07-30 09:2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这样收回公司股东的股权:
    1、协议回购,公司常年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公司主要财产或希望公司存续的股东,持反对意见的有权要求与公司协议对其股权进行回购;
    2、强制回购,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直接判决回购。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可以这样收回公司股东的股权:
    1、协议回购,公司常年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公司主要财产或希望公司存续的股东,持反对意见的有权要求与公司协议对其股权进行回购;
    2、强制回购,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直接判决回购。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东股份可以回购的情形如下: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
    3、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和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程序回购发行或者流通公司股份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