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婆结婚后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是离婚时我老婆以照顾老人付出较多义务要求我给予补偿,我老婆的请求是否合法?

离婚
2018-08-10 17:25: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婚后有外遇并想离婚,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计算数额需要考虑以下五个因素:
    (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三)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
    (四)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五)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 夫妻订立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既不同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也有别于夫妻财产制契约。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财产制契约引起的物权变动,依然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但是,其效力可分为对内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即在夫妻内部发生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原则上,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财产制契约均不具有对外效力,不能对抗婚姻关系外的与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交易的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
    继承人取得的是被继承人的法律地位,故其不属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或财产制契约不得对抗的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