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产假期间如何发放生育津贴,发多少?能不能只给基本工资?

社会保险
2023-07-30 09: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原则上应为用人单位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但是如果其用人单位未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为该职工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1、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一般有两种方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的基本工资,不含奖金和与其它红利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公司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应该得到的生育津贴,也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第二种方法就是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公司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来冲抵借款。同时,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若有出现差额,则公司再将差额补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