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卡车发生事故停了四个月,保险公司能否给出相应的停运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30 10: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停运损失可以主张,协商的话,保险公司因为属于间接损失一般不予理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不承担停运损失费,但是当事人可请求侵权人承担停运损失费。停运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不能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停运损失属于间接的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依据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关于停运损失的条款约定,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赔偿间接损失,停运损失是不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约定的损失赔偿范围内的。但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当事人和保险公司所签订的相关保险条款来确定。同时,虽然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赔偿停运损失费,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其所受的停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车辆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能否主张停运损失
    假设车辆因交通事故损坏,且该车辆正处于运营状态(货运或客运),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车辆停运期间的损失。但如果是非营运车辆的,主张停运损失的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停运时间的计算:一般来讲停运时间包括交管部门扣车、维修等合理的期限。
    停运损失的计算方式:停运损失按照预期利益损失计算,需要受害人举证。如无法计算的按照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计算。
    主张停运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营运的车辆必须有交管部门颁发的营运证,没有营运证或私家车被撞主张租车损失的法院一般不支持。但本律师认为,私家车被撞后,去修车误工费、交通费是实际发生的,法律上应该支持。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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