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房地产转让给孩子办什么手续?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30 11:1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后,想要将夫妻存续期间共有的房屋转让给孩子的流程如下所示:
    1、夫妻双方共同拟定一份对孩子赠予房屋的协议,协议要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房屋的详细地址,房屋受赠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最后夫妻双方均要在赠予协议上签字并且盖手印;
    2、夫妻双方持房屋赠予协议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相应的机构办理相关的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法律分析:公证如果离婚房子给孩子的流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离婚后房屋过户给孩子,需房屋产权人与孩子订立书面赠与合同,再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证件: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房屋户型平面图、赠与人及受赠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