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房地产赠与公证后该怎么办?

遗产继承
2023-07-30 11: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的一般流程为:
    1、申请人前往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个人赠与合同公证应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如下: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赠与人未婚的,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在本辖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赠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需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赠与声明书;
    (3)赠与房产的权利凭证,即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4)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公证员核对申请材料及相关信息,询问当事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并制作相关公证笔录。
    4、公证员经审查确认材料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后,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赠与房产办理公证的手续是:首先应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房屋赠与的相关材料,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随后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产权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最后出具房屋产权赠与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后,应该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一般的流程如下:
    1、填写登记申请书;
    2、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