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结婚
2023-07-30 11: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有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如下: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如果二人符合结婚的条件,民政局依法予以登记,分发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婚姻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1、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其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