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被砸了,后箱里的所有物品都被盗了,怎么赔偿呢?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7-30 11: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过失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
    1、赔偿如下:
    (1)被损害的财产完全毁损、灭失的,按该财产当时在市场上对应的价格标准,全价计算;
    (2)如被完全毁损、灭失财产已经使用一定时间以上的,按照相应折旧后的价格进行计算;
    (3)如财产部分毁损的,应当按照由于该毁损使该物价值减损的相应的市场价格标准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二、故意损坏财物罪构成要件
    1、客体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的所有权。
    违法目标可所以各种形式的公私资产,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可是,假如行为人所成心损坏的是还有规则的某些特定资产,损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有关规则处理。例如,损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备等损害公共安全的,按有关罪名论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消灭或许损坏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行为。
    消灭,是指用燃烧、摔砸等办法使物品全部丢失其价值或运用价值=损坏,是指派物品部分丢失其价值或运用价值。损坏公私资产的办法,有多种多样。可是,假如行为人运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破等风险办法损坏公私资产,损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损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违法论处。
    成心损坏公私资产行为,有必要到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峻情节的才构成违法。所谓情节严峻,是指损坏重要物品丢失严峻的,损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损坏急需物品引起严峻后果的=动机鄙俗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成心损坏公私资产,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背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分法第49条规则处分。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违法意图不是不合法获取资产而是将资产损坏。这是侵
    犯产业罪中毁财型违法与其他贪利型违法的底子差异。违法动机各式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思。除本法特别规则的失火、过错决水、过错爆破以及过错损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备等违法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错损坏公私资产的,不构成违法,归于民事补偿问题。
  • 法律分析: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