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间不算刑期,但是可以折抵刑期。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折抵二日或一日的刑期。据所判的主刑类型不一样,实际折抵的情况也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