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2万元,利息6分,但债主去世了,我的利息也打了1万多,这算高利息吗?

民间借贷
2023-07-30 12: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法律认可的利息最高是多少
    1、法律认可的利息最高年利率24%以内有效。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没有约定利息的年利率6%支。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高利息最高是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才合法。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律分析:利息过高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民间借贷约定利率过高的,法院应当严格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作出认定。
    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是合法利息,法院应予支持。
    2、年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利息,借款人自愿给付的,法院应予支持;借款人不愿意给付,法院不予支持。
    3、年利率在36%以上的利息,属于违法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