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认定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30 12:5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使用危险方法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权,危害公共安全;
    3、犯罪主体是已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权,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已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三)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使用危险方法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权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量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