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差三个月,中途回来几天,能拒绝出差吗?

劳务派遣
2023-07-30 13: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要求出差可以拒绝,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下:
    1、临时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下的出差为临时性,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只要员工出差异地的,都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给予出差补贴,否则也会形成劳资争议。如果劳动者对于公司安排出差的要求不满,想要拒绝的话,可以跟公司好好沟通,将自己不能出差的理由告诉公司。
    2、长期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上的离开常驻工作地点。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约定地点的变更问题,这就涉及变更劳动合同了,根据法律要求,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拒绝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要分具体情况。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出差很常见,但是员工可以拒绝出差吗?首先,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
    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
    单位安排员工出差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临时出差,此时出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而员工就应当服从单位的安排,也就是此时不能拒绝。
    另外一种是长期出差,出差的时间就比较长了,通常是在3个月以上,这时候就关系到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也就是说此时员工拒绝出差安排。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如果强制变更上班地点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以上内容参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劳动者对于公司安排出差的要求不满,想要拒绝的话,可以跟公司好好沟通,将自己不能出差的理由告诉公司。首先,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
    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