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是要看具体条款涉及到的问题。我国的
婚姻法规定,第
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的条款无效;第
二、在离婚协议中,财产关系的条款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双方同意离婚或判决离婚后要认定其效力。财产分割的前提:如果离婚,那要按约定分割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比较特殊,因为其成就要离婚当事人合意,任何一方都可以决定其是否成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