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妻子还和丈夫在一起,丈夫借钱妻子要还吗?

离婚
2019-06-01 11:15: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之间借款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协议订立的时间是:婚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
    (三)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出借的。
    (四)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只有满足上述情况才能够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 首先,如果你们在婚前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且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即债权人知晓的情况下,那么妻子是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 其它,如果没有在婚前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并有相关证据证明的第三人知晓的话,那么,妻子有的责任作为共同债务人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其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欠的合法债务的。参见《婚姻法》第
    十七、
    十八、十九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