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刑事辩护
2023-07-30 16: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主要现形式有: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 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