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看了房子,交了5000定金,定了房号。后来催我们交了2万多定金。我们没钱交了。房地产销售公司说没收我的5000元定金,房子另外卖了。他们有没有没收我的钱的权利?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30 16:12:2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屋买卖定金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进行处理,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协商、和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