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农村房屋确权的相关事项

土地纠纷
2023-07-30 16: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房屋确权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房屋确权的权利主体应为房产所有权人;
    2、申请房屋确权的权利主体应具备正规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
    3、农村房屋具备用地规划批准文件、竣工验收合格声明;
    4、农村房屋确权经公告无异议。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土地主管部门是依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政机关。权利确认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即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主管部门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担部门。
    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确权工作。确认权利的意见和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 一、农村房屋产权确权是怎么回事
    1、农村房产确权一般是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确认、确定。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进行确权的房屋需具备什么条件
    1、申请房屋确权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2、申请房屋确权人有正规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等,黑户不行;
    3、房屋有用地有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
    4、经过公告,没有人有异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