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确定退休后患有职业病的工伤?

工伤索赔
2023-07-30 17: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业病,属于工伤,首先认定工伤,如果不认定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之后,还要经过伤残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等级补偿,工伤一到四级的,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职业病,属于工伤,首先认定工伤,如果不认定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之后,还要经过伤残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等级补偿,工伤一到四级的,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
    1.职业病,属于工伤,首先认定工伤,如果不认定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之后,还要经过伤残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等级补偿,工伤一到四级的,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
    2.所以,你必须经过鉴定伤残等级才能知道你应该怎么补偿,你已经退休,不清楚是不是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退休,如果不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只能按照正常退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