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部门遇到纠纷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将具体情况报综合公关法务部。
2、 综合公关法务部详细了解纠纷相关情况,并与公司相关部门、 相关人员一同认真分析资料,商议解决措施,并报公司相关领导。能协商、调解的,原则上尽量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无法协商、调解的,则通过
仲裁或诉讼解决。
3、 综合公关法务部陪同公司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与纠纷另一方当 事人见面协商。
4、 协商不成的,将协商情况报公司领导,做一步安排。
5、 综合公关法务部同公司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一起准备仲裁、诉 讼相关材料。
6、 我公司作为原告的,由综合公关法务部联系律师,起草法律依据:《起诉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我公司作为被告的,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后,综合公关法务部联系律师,准备应诉用相关材料。
7、 综合公关法务部与公司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同律师会面,认真 分析情况,组织相关
证据,准备参加开庭,并确定我公司参加开庭的人员。
8、 综合公关法务部或公司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与法官沟通。
9、 相关人员及律师(讼诉
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准时出庭。
10、 我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有异议的,综合公关法务部或公司相关 部门、相关人员会同律师准备上诉材料,提交上诉状。
11、 参加开庭。
12、 在处理纠纷过程中,综合公关法务、公司相关部门、相关人员 应及时将处理进程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16、综合公关法务部将仲裁或诉讼相关资料整理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