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工厂工作,鼻子骨折,面部受伤,医生只休了3天假,受伤还不好,可以休息一段时间,工伤鉴定单位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现在也做不到,怎样才能延长工伤停工期呢?

工伤索赔
2023-07-31 05: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工伤休息需要根据受伤治疗情况进行停工留薪,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