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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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文件如下:
1、注册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发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
5、公司住所证明文件。
根据《企业
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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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如下: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
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
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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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
公司设立登记需要这些文件: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申请核名的文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身份证明;
4、公司重要管理人员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
5、公司住所的证明;
6、国家工商局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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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