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原则上是全部均分遗产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前述“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
继承人;对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
法律依据: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原则上是全部均分遗产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前述“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