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8年前借的民间高利贷,2万元拿到1.7万元,每月利息3000元,连续6个月还息。他以后没有还。现在他威胁我让我还钱。我想问一下我应该如何回应。

民间借贷
2023-07-31 08: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要求还钱。具体要分析你的借条是否有效。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
    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 法律分析:可以与债权人协商新的还款协议,如降低利息支付或延长还款期限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债务人违约无法及时还款,依照法律规定,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
    如果高利贷利息过高可以拒绝偿还利息过高的部分,超过银行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关系中,债务人需要偿还本金并承担合理利息,其中以到账(到手)金额为本金,并以此本金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但对于已经偿还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可以要求返还或抵扣本金,对于未偿还的利息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可以拒绝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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