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东莞某工厂8年可以一次性领取多少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
2023-07-31 08:1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所在市的城镇常住户口;
    3、员工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
    5、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而且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保险怎么领?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法律依据:《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怎么才能领失业保险?
    1、客观原因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2、主观意愿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要求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每月能领多少钱?
    能够领多久,领到多少钱?这个和你的参保时间有关。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举个例子,陕西西安的小王,工作两年后,单位以他不适合该工作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小王可以去当地就业局申领失业保险,领取六个月失业金,当地失业金标准是每月1260元,那么小王一共能够领取1260X6=7560元。
    扩展阅读:
    【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 东莞市的失业保险金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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