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入职的时候说好是月薪6000,月休4天我是5月5号参加培训,5月6号上岗一直上班上到31号没有休息,总共上了26天班。发工资的时候公司以不是1号开始上班的不算满勤也没有休息为由,计算工资的时候这样算的6000÷31×26=5032,实际只发了5032元这样算合法吗?

讨薪
2023-07-31 08:2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发工资不是按30天,也不是按31天,而是按
    21.75天。
    21.75天仅用于计算工资基数,意思是计算日工资、加班费、请假扣款等需要用到工资基数时,都是按
    21.75天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工资薪÷
    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法律分析:发工资不是按30天,也不是按31天,而是按
    21.75天。
    21.75天仅用于计算工资基数,意思是计算日工资、加班费、请假扣款等需要用到工资基数时,都是按
    21.75天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发工资以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国家法律规定,一个月为
    21.75个工作日,按照工作的实际天数发放工资,期间有周六或周日的,应当去除。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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