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后,孩子判给我,想给孩子改名,需要怎么做

2023-07-31 08:5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只要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改姓名。子女的名字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因为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离婚时,也需要双方同意。另一方强行办理的话,可以追究办理机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可以改姓,但最好征得对方同意。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 离婚后孩子改名必须要经过对方同意吗
    法律分析:
    双方最好协商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一般而言,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法律依据: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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