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了房子,付了一年首付。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贷款没有下来,现在可以退房退款了

房屋买卖
2023-07-31 09: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首付付了,贷款没下来是可以退的,但是要根据具体原因决定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由于贷款人自身原因,如: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批准贷款的话,贷款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退款时需要赔偿开发商相应的违约金。
    如果是因为政策变化或者银行的原因导致不能贷款,贷款人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房。如果是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所需申贷的房子不符合申贷标准,则开发商应该退全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用户在付房款首付时,如果与开发商有约定,非自身原因被银行拒贷,可以全额退还首付款,那么银行开具拒贷证明后,退了首付款就相当于退房了。而没有额外的约定,开发商一般是不会退还首付款的,开发商会要求用户换一家银行再申请房贷,或两者进行协商。
    但是不管有没有约定,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贷申请无法通过,这个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交完首付款后不想买房了能要求退款。购房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出卖人存在法定违约双倍赔偿情形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要求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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