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改造补偿标准和棚户区改造补偿政策?

拆迁补偿
2023-07-31 10:0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
    0.2倍+10建筑平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棚户区改造涉及的补偿范围较为复杂,原则上来说,棚户区改造中涉及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均不能低于正常征收程序中相应的补偿标准。就实践来说,棚户区改造中各地补偿标准并不统一,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产权调换、
    (2)另划宅基地、
    (3)货币补偿以及
    (4)上述几种方式的结合。补偿费用名目也不尽统一,一般包含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等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法律分析: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一)货币补偿;
    (二)房屋产权调换;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
    (五)其他补助费。法律依据:《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依法实施棚户区征收拆迁、居民补偿安置以及相应的腾空土地开发利用等的系统性工程,包括城镇棚户区(含城中村、城市危房)、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和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