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离婚冷静期后需要带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办理离婚证。双方协商一致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冷静期过后仍然要双方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