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客服公司工作了27天。现在我已经离开了公司。一开始,我拖欠了扣除工资。我去劳动局后,公司承诺每月2600元,但现在我想用暑期工人的工资支付给我。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31 10:4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