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到底要不要垫付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31 11: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医疗费垫付方,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车祸的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
    2、对于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
    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什么
    1、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2、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
    4、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可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的,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