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月不上班的人,工资倒扣了,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31 12:1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无故扣减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不合法。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之外,在用人单位扣押一个月工资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未发放工资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不合法,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个人的失误而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的话,是需要依法赔偿给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不能扣除一大半的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不合法,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个人的失误而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的话,是需要依法赔偿给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不能扣除一大半的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