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额头上有一道4CM伤疤可以认定为残疾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31 12:4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做伤情鉴定
  • 法律分析: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涉及面部伤残的鉴定标准是:
    1、二级伤残:
    2.
    2.5 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六级伤残:
    2.
    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3、八级伤残:
    2.
    8.5面部瘢痕20cm 2 以上,影响容貌;
    2.
    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4、十级伤残:
    2.
    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
    2.
    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2.
    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法律分析

    头面部出现疤痕的话一般是构不成轻伤害的,大多数属于轻微伤。因为没有出现功能性损伤所以算不上伤残。具体的情况需要到医疗鉴定部门来进行鉴定,并且出具报告。
    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