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在民法典中办理车辆继承公证?

遗产继承
2023-07-31 12:5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继承都需要以下手续:
    1、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继承人到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做公证时,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公证处发表的声明;
    2、然后携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去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提供的证件要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车行驶执照、车辆登记证书;填写车辆变更登记表,重新确认车牌、登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经交警部门签注后换发新的行驶执照;变更过程中,如保留原车号牌,交纳15元的行驶证制证费。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办理车辆继承公证的,应先由当事人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车辆遗产继承过户不需要公证,但是需要满足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没有漏项。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办理车辆继承的注意事项:
    1、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2、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