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农村自建房屋的确权问题

土地纠纷
2023-07-31 13: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首先自建房是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的,只是在办理自建房不动产证之前要满足到一定的条件。因为农村自建房的宅基地是需要通过审批的,所以农村的自建房不动产证的办理也会不同于城里的房子先买房然后再去办证的。
    而是需要先提出书面的申请,通过了审批以后,才可以建房再办理不动产证。其实在农村己经建好的住房还能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的关键在于房屋的性质,如果是农村集体就是我们说的小产权房就是不能够办理不动产证的,建房时国家是没有进行批准的,属于违规建筑,所以是不能够办理不动产证的。
    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自建房是否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证,农村的自建房也是需要领取到房屋产权证的,而在我们国家的农村还有很多房子是没有房产证也就是不动产证,只办理了登记的手续。
    如果可以办理到不动产证就需要在建房之前,要先取得批件的许可。然后,带上土地证和准建证到房管局办理不动产证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自建房是否会被法律认可是需要根据不同条件来判断的。首先该自建房屋一定要是合法建筑。然后还要求农村自建房屋买卖的双方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没有其他的宅基地,房屋买卖交易也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出的决定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宅基地上房屋倒塌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确权。
    宅基地与房屋的所有权是有区分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却是属于农民,如果宅基地上房屋出现了倒塌,那么房屋就丧失了其应该有的属性,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国土资源部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确定使用权,对于已经确权的宅基地,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将会注销土地登记,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如果农村的房屋倒塌时间在一年之内,农民则需要在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房屋之后,才能够进行确权工作,但现在许多农民都存在着一户多宅等相关问题,这一类农民多余的宅基地倒塌之后,则直接会被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