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撞人后,被撞人说没事就走了,需要去交警队备案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31 13: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撞人说没事,也不要离开事故现场,也不应该事后再备案。应该保护好事故现场,电话通知交通管理部门过来定责,即使被撞人自己感觉没事,但是多数情况下,为了保险起见带被撞人去验伤。
    等验完伤得知结果后,赔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撞人后没事也可以备案。撞人后为了防止事后产生其他问题的,也可以进行备案处理,以防仅凭当事人自己的判断存在误差。根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撞人说没事,也不要离开事故现场,也不应该事后再备案。应该保护好事故现场,电话通知交通管理部门过来定责,即使被撞人自己感觉没事,但是多数情况下,为了保险起见带被撞人去验伤。
    等验完伤得知结果后,赔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