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程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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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13: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后尚未履行 尚未履行被确认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继续履行;
    (二)未能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可不予支付工程款;
    (三)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违法转包、分包的;
    (5)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法律分析:无效工程合同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承包人有过错的,各自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