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不同意离婚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7-31 14: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多久可以判离婚
    1、一方不同意离婚从起诉到离婚最快三个月作出判决。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立案到起诉到判决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时间,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到起诉到审结一般是三个月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的复印件、子女的身份信息;
    2、起诉状;
    3、婚后夫妻感情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明确诉讼请求、财产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 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到法院原则上可以在六个月内离婚,但存在如下特殊情况的除外:
    1、夫妻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的,一般以双方均签收调解书时解除婚姻关系;
    2、当事人感情未破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
    3、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要三个月时间;
    4、其他情况。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法院起诉离婚没有时间限制的规定。夫妻一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有时间限制,需要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诉讼,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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