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暑期工人。我原本同意和老板工作两个月。到目前为止,我的家人不同意,我也不想这样做。我一共工作了五天。第一天是尝试。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在工作,但最后一天我不想这样做。我说我离开了,但老板的意思是我在工作前三天练习。不算数。我要钱,他们不给。我们以前没有签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7-31 14:1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 没签劳动合同的纠纷,双方当事人选择协商解决的,要重点协商后续合同的签订、赔偿金、未签合同的离职方式等事项。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暑假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的,老板之所以会主张补签劳动合同和离职书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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