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撰写追讨个人债务授权委托书

债务追讨
2023-07-31 14: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追讨个人债务授权委托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代理事项、权限以及期限;
    (3)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当事人要写追讨个人债务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委托代理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因此,债务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追讨个人债务授权委托书:法律规定,委托代理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因此,债务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