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是否可以直接找人力资源解除劳动合同,未经员工同意降薪?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7-31 14:3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的。公司在没有与员工协商、或者经协商但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对员工直接降职降薪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这时候直接离职是没有触犯合同规定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朋友你好,
    这种情况下,
    为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不辞职,你能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可提出单位补发加班费,如果你确实想解除合同,在仲裁申请时写清楚,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给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为半个月。
    第一,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降低工资系对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原则上降低工资需劳动者本人同意。
    第二,劳动报酬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决定降薪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些手续,降低工资没有法律效力。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